第四百二十章 约见钟萍-《我重生了亿万次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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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苏锐站在江边,轻声问道:“人选是谁?”

    两名穿着黑色西装,戴着墨镜的青年站在他的身后。

    小北走了过来,松了松领口说道:“监视钟公馆的人传回来消息,其他人都离开了,只有那个小胖子钟晓和钟素华留在了钟公馆里。”

    苏锐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这个结果没有出乎苏锐的意外。

    有关钟家临时领头人这个人选,钟萍虽然能力比钟晓要稍微强一点,但她同样有点缺陷。

    那就是她不如钟晓懂得揣摩上意,放不下面子。

    简而言之,那就是钟萍脸皮薄,不如钟晓会当舔狗。

    就拿今天早上的事情来看,钟晓抢先一步之后,钟萍就没有再进去。

    如果换了其他人,就算钟晓先去找了钟素华,也会跟进去看看。

    但钟萍没有。

    因为钟萍觉得为了这种事去几个人争相讨好钟素华,很丢人!

    她可以允许自己去向钟素华低一点头,示一点好。

    但不允许自己和其他人一样,像一群狗一样围在钟素华面前摇尾巴!

    她觉得自己就算和别人竞争,也该是在商场上。

    而不是这种比谁更卑躬屈膝上!

    钟素华这个人,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本事,而且为人也很肤浅。

    她对人的喜好,就是完全看这个人得不得自己的欢心。

    今天钟晓去舔了她。

    她很开心。

    钟萍没有出现。

    她就对钟萍无感。

    钟素华虽然出身豪门,但却和大多数的农妇观念很相同。

    举个例子,同样是一对兄弟去姑姑家走亲戚。

    哥哥带了礼物。

    弟弟是空手去的。

    那中午吃饭的时候,姑姑就有可能给哥哥的饭碗里多夹两个鸡腿。

    而弟弟,则就没有这种特殊照顾了!

    这个比喻虽然很粗鄙。

    但却很现实。

    在两个能力相差不太明显的人里面,很显然是那个更懂得讨好上司的人,能得到更多的关注和好处!

    这一点,已经得到了历史无数次的证明!

    钟素华,就是例子里的姑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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