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 一封请柬-《人皇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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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顿了半晌,子歌继续自言自语道:“对了,也不知道她醒了没有,有两颗凶灵珠守护着,不出意外的话,她现在应该已经回到虎族了吧。”
子歌口中的她,自然就是白冉了。可惜,子歌不知道的是,两次让他脊背发凉的,正是他记挂着的虎妞白冉。都说女人最是记仇,子歌这次恐怕是被一个记仇的女人惦念上了。
其实,子歌很早就离开了猎场。
他在这里等了很久,期间人来人往,倒也没有那个不开眼的狐族之人上前打扰子歌。一是因为子歌杀出来的名声,二是因为即将开启的妖界,没人愿意在这节骨眼上惹是生非。
当夕阳的最后一缕余晖沉了下去,子歌的心也跟着沉了下去。他和少年们约定的是日落时分归来,如今日已落,人却未归。
子歌倒不是没有想过进去猎场找他们,可那样一来,让他们进入猎场的意义就没有了。生死危机,生死危机,一指生死,二指危机。
生死,是生是死,全靠自己。
危机,前危后机,危险与机遇并存。
自己的成长,不就是最好的说明吗?
当子歌按捺不住内心的焦灼的时候,一道人影掠出猎场入口。这道人影气息虚弱,满身是血,一看就是受了重伤。但他的脸上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沮丧,而是胜利的喜悦。
他的手上,握着一颗刚刚成形的凶灵珠。
这人,便是陆明责!
陆明责看到站在入口处的子歌,顿时眼前一亮,大喊道:“苏墨大哥!我做到了!我做到了!”
陆明责炫耀似的把凶灵珠展示给子歌看,像是一个邀功的孩子。
子歌终于露出了笑脸。魅狐族年轻一辈,他最看好的就是陆明责。陆明责虽然不是天资最好的,但他肯吃苦,够勤奋,最重要的是,陆明责体内的血依旧沸腾,而且一直沸腾。
想当初,偌大的一个魅狐族,就只有他站在了自己的面前,对自己发出了挑战,而且是生死挑战。不仅仅是陆明责,所有用生命捍卫尊严的武者,子歌都是由衷的敬佩的。
虽然对眼前的少年很是满意,但陆明责的性子不够沉稳,适度的赞扬有助于他的成长,过分的赞誉却会毁了他,于是,子歌只说了两个字:“不错。”
顺便一提,子歌不是绷着脸说的,而是笑着说的。
就是这件简单单的两个字,却像是琼脂玉露一样,浸润了陆明责的心田,仿佛身上的伤势一下子都好了起来。尤其是子歌的笑容,让陆明责忽然觉得,自己受再重的伤,都是值得的。
不多时,入口处掠过一个又一个的身影,他们都有着共同之处。那就是身上带着伤口,脸上带着笑容。有些人没能得到凶灵珠,只能以凶兽尸体的某个部分作为替代,以示自己也斩杀了一头凶兽。
但,世界不可能总是温柔的。
有些人斩杀了凶兽,活着走了出来;有些人没能斩杀凶兽,但至少也活着走了出来;而有些人,则永远地埋骨猎场。说得残忍一些,他们甚至已经尸骨无存了。
当月亮升起来的时候,子歌叮嘱了一句,让魅狐族的少年们在入口处等他,他进去寻那些还未出来的人。说是还未出来,但其实每个人都心知肚明,那些还未出来的人,很可能再也出不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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